索 引 号: | D2801-1000-2020-0012 | 分 类: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责任部门: | 县电子政务办 | 发文日期: | 2020-01-23 10:54:46 | |||
标 题: | 泰和县政府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泰和县政府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www.jxth.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和县政府办联系(地址:县行政中心六楼;邮编:343700;电话:0796-8638131;传真:0796-8639520;电子邮箱:th_new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精心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拓展深化公开领域,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工作机制。现将2019年度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1)领导高度重视。我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由县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县各单位均明确了分管领导、信息员和具体科室,负责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推进工作。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一定成效。
(2)强化业务培训。为落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提高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2019年12月4日,我县召开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还邀请安徽安策公司对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同时重点围绕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重大预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新闻发布等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为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专业人员保障。
(3)加强宣传力度。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已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为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推动政务公开各项措施落实,2019年11月县政府办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网上知识竞答活动的通知》文件,广泛发动政府办干部职工及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竞答活动。同时,以赛促学,综合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载体,加强对竞答活动的推送,强化上下联动,形成宣传合力,持续学习宣传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大力营造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1.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全年共公开24条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全文。
2.加大财经信息公开力度。
全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2019年8月在网上发布了《关于公布泰和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告》。县财政局、县发改委编制了《2019年泰和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泰和县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9年泰和县执行的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2019年泰和县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共计54项。《目录清单》中的收费项目为截至2019年10月31日,在我县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应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019年3月向全社会公开了《关于泰和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4月,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数据进行了公示;9月底前,各预算单位及时向全社会公开了2018年部门决算。扎实稳妥有序地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度
3.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落实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或“一次不跑”,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建设“五型”政府,打造“四最”营商环境,我办2019年1月底下发了《关于印发<泰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泰府办字〔2019〕26号);2019年5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努力营造“四最”发展环境,以更好的政务服务保障泰和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速提质提效,我县下发了《关于印发泰和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泰府字〔2019〕26号)。
全力抓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2019年1月我办下发了《关于公布泰和县第三批“一次不跑”和第二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文件(泰府办字〔2019〕25号),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137项;2019年12月下发了《关于印发<泰和县第四批“一次不跑”和第三批“只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文件(泰府办字〔2019〕239号),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798项。
4.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利用政务微博“泰和发布”、微信“泰和风”、移动客户端“泰和云”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5.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我办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发布信息4392条,2019年新增77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 | 6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094.7369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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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有所提升,但与上的要求和公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情况不理想,对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研究和分类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办将继续按照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一)积极引进第三方评估机制
以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对照评估指标检查薄弱环节,积极整改提升,建立完善工作例会、分析研判、督查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办法,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二)切实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加强对依申请疑难问题和典型案例的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受理、办理、答复等程序,切实提升答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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