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泰和县农业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thxxgk.jian.gov.cn/)—泰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目录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县行政中心1027室;邮编:343700;电话:0796-8638407;电子邮箱:taihexiann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完善公开机制,拓宽公开领域,提高信息质量,提升工作效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公开责任
今年我局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成立了泰和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属各单位、各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各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也指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在全局上下形成了合力推进、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局属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责任分解到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落实了公开主体责任。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公开机制
我局不断健全信息运转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涉密信息报送前按规定都进行了保密审查。各单位按要求在信息生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局信息办,涉及农业灾害突发事件和时效性强的自然灾害信息、农作物病虫信息、畜禽疫病预防等信息,在获得信息后24小时内报送;经常性的工作定期报送,阶段性的工作分步报送,其他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的各类动态性信息做到随时报送,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保障民众第一时间知晓和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创建了信息公开工作微信群,加强信息公开业务沟通协调和指导,督促下属单位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各类栏目,在信息发布的格式上,做到严格按要求填报,确保在县信息公开平台上的信息格式统一。
(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是突出信息的多样性。以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作为公开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网民有求,政府有应”,把履职中生成或与自身职责有关的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尤其对强农惠农政策类及办事服务类等信息做到全面、准确、权威,切实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增强信息的可读性和实用性。我局加大自身生成的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惠农政策解读和落实、涉农服务办事指南、部门权力清单、农业行政执法、病虫灾害天气预警、政府采购与招投标、重大项目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同时,结合国家精简审批事项和审批权下放,逐项进行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11 | 2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3 | —22 | 11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6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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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 | |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 | |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 |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
2.重复申请 | | | | |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
(六)其他处理 | | | | | | | |
(七)总计 | 1 | | | | | | 1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缺乏,信息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还不够宽。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完善硬件设施设备,改善信息公开条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特别是农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大力实施“互联网+农业信息”工程,利用省农业信息中心“123+N”农业信息平台资源优势,加快县、乡、村三级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继续加大微信公众号、云上智农、益农信息社等信息进村入户等推广力度,大力推进农业物联网试点,提升农业生产信息化水平。
3.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强涉农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损害农民利益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决算等财经信息,做好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政策信息,“三品一标”认证、专业合作社、建设沼气池、农业设施用地审批等办事指南,农业气象病虫预警、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信息,高标准粮田建设、信息进村入户、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等重大项目的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