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府字〔202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泰和、武山垦殖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19〕6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普查工作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普查标准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县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准确掌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泰和,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科学设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前期准备、普查登记、数据汇总和发布等阶段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协同推进机制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加强我县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泰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
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工作。各乡镇场普查机构于2020年3月底前组建完成。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村、居和社区要成立人口普查工作小组。
三、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各乡镇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的普查资料。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
各普查机构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人员培训和管理,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开展质量抽查和工作检查,全面提高普查工作质量。
四、强化经费保障,营造良好普查氛围
国务院决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县财政要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要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加强对普查经费的统一管理,从严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招聘2名临时工作人员,任务完成后自动解聘。
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泰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泰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匡晓卫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才江 二级主任科员、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厚培 县统计局局长
梁生斌 县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人
杨相平 县发改委副主任
周江华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赖文斌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 苒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主任科员
刘居增 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科员
成员: 刘清华 县委统战部副科长级干部
徐端云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甘 兰 县民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聂冰莹 县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邓恢中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朝华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正炜 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
詹学钧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阳军 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
徐 荣 县统计局副科长级干部
肖洪海 县医保局副科长级干部
周 晴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武平 县人武部政工科负责人
吴壮林 县武警中队指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统计局副科长级干部徐荣兼任办公室主任。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