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15号)文件精神,通过对2019年灵活就业(大学生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资料的审核,现有1673名人员符合补贴标准,补贴金额总计6253374.00元,现对符合补贴标准的人员进行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即2019年11月22日-28日;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28日前拨打举报电话:0796-8636239,8639726
附件: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大学生自主创业)人员社保补贴汇总表.xlsx
泰和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